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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服务厅推行“同城通办”
时间:2015-09-18 点击:205 分享到:

广州地税服务厅推行“同城通办”

一、什么是实体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共有60个办税服务厅。实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地税机关限制,自主选择到全市地税系统任意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同城通办”事项。

 

二、什么时候实行“同城通办”?

在越秀、白云区地税局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广州市地税局于2015年5月20日起将绝大部分税费金事项在全市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实现“同城通办”,推进时间见下表:

2015年3月16日起越秀、白云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试点“同城通办”

2015年5月20日起423项税收(含附征费金)业务和45项社保业务在全市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2015年年底前更多税费金事项“同城通办”

 

三、哪些事项可以“同城通办”?

从2015年5月20日起,“同城通办”的事项主要为:423项税收(含附征费金)事项和45项社保事项。涵盖税务登记、税(费金)申报、税收优惠、车船税业务和社保登记、社保核定、社保费申报、社保费清缴等8个类别。具体业务范围见下表:

 

可“同城通办”业务:

·设立税务登记;

·遗失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扣缴税款登记;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开通网报及ETS;

·重置网报密码;

·营业税(除建筑业或销售不动产)、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和堤围费的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除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及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及分月汇总申报;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月度、年度申报;

·申报作废及错误更正

·税收优惠(备案类)

·个人车船税申报纳税

·单位缴费登记、变更缴费登记;

·个人社保简易登记、灵活就业缴费个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修改参保险种;

·增减员申报业务

·缴费工资变动申报;

·打印定额核定通知书

·单位自行申报;

·补缴申报(期缴补缴申报除外);

·作废申报

·清缴社保费

 

暂不“同城通办”的业务:

·社保缴费登记注销

·重新社保缴费登记

·个人变更缴费登记(灵活就业缴费个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修改参保险种除外)

·办理免参保登记、撤销免参保登记

·单位缴费核定

·特殊减员

·个人核定历史变更

·非正常户解除

·期缴补缴申报

·工伤申报

·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之前灵活就业人员清缴欠费

·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

·作废已打印票证

·补打税票

·个人欠费明细冲帐

·单位应征数冲帐

·合并个人社保号

·退费业务

·政策性补缴

 

注:逾期办理业务不予“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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