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是接受委托,根据税法的规定,财税服务机构代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服务活动。
一、变更税务登记的事项主要有:
1. 改变名称;
2. 改变法人代表;
3. 改变经济性质;
4. 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
5. 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6. 增减注册资本;
7. 改变隶属关系;
8. 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9. 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10. 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二、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所需的资料
1. 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所需资料:
(1)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相关资料;
2. 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所需资料: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温馨提示:税务登记申报办理的时限: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