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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备案类减免税,应提供什么资料
时间:2015-10-03 点击:192 分享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随纳税申报表提交附送材料或报备材料进行备案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报送以下资料:

(一)列明减免税的项目、依据、范围、期限等;

(二)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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