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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接代理记账客户须知
时间:2015-10-03 点击:259 分享到:

一.  每月代理记帐应提供以下资料:(每月5号前整理好或者快递到本公司)

编号

项 目

详 细 内 容

1

银行对账单/明细单

银行对账单:当月收款,付款,余额的汇总表,须放于当月记账凭证中。明细单:支票头,利息单,进账单,电汇表,收款付款银行回单,及扣款明细单(社保扣款单,税费单等)。

2

收入明细单(发票)

当月开出发票 ,请标清:□现金收  □ 银行收  □未收款,开票的收入请汇入公账

3

支出明细单

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不需太多),租金及物业管理水电费,电话费,快递费(标清现金或银行支付,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4

员工工资薪金单

填写发放工资单(签名)项目:姓名、姓别、身份证号码、工资金额等,用Excel汇总都行(用于报个人所得税及社保)

5

进货发票(仅销售行业)

提供当月购进商品的发票,用于记录购货情况,登记库存数量.购货有发票的款请用公账汇款。

6

商品库存表(仅销售行业)

企业负责进销表,用于核对与计算成本(成本及费用,查账征收的可以抵减交企业所得税)。

 

二.外接财税代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国税副本、地税副本、开户许可证公司资料复印件

2. 验资报告复印件

3. 当年账簿

4. 当年每月凭证

5. 当年每月报表

6. 国税报税密码及国税数字证书

7. 地税报税密码

8. 其他注意事项备注告知

三.财税代理收费标准:每月400-1200元,根据企业的业务量而定

按季度收费,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代理费用,请于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将费用汇入本公司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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